{{ $t('FEZ002') }} B-教務處|
一、依據「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人員聘任辦法」及「臺北市國 民中等學校本土教育計畫推動工作小組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內容如下:
(一)參加資格:年滿20歲以上,持有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文 能力認證中高級(含)以上證書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 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(含)以上證書或政院 客家委員會中高級(含)以上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(已 持有閩南語或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者,請勿報 名)。
(二)認證辦法:認證工作分兩階段進行,兩階段均合格者, 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發認證合格證書。
1、第一階段:報名資格審查。
2、第二階段:通過第一階段認證之人員,須參加本局安 排之36小時專業培訓課程(以語言別分為2組,共通之 教學專業能力課程合班進行課程,語言專業教學能力 課程為分組授課,如附件1),及試教成績平均達 80 分以上者,方為合格。
(三)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時間:
1、報名方式:請於115年1月8日(星期四)下午4點前, 至下列表單填寫報名資料:https://forms.gle /1Tt9JGrFbbE8aG4N7
2、1月13日(星期二)公告審查通過名單,各語言別報名人 數上限50名,若報名人數不足3人,則該組取消開 課。
3、報名時需檢附下列資料掃描檔(拍照亦可,相關文字 需可清晰辨識):
(1)國民身分證。
(2)最高學歷證件。
(3)語言能力認證證書影印本(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 能力認證中高級證書影本,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 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證書,或行政院客 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影本)。
(四)實施方式:臺北市立桃源國民中學(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 路4段48號)實體研習方式辦理。
(五)研習內容及課表如下:
1、專業培訓研習時間:115年1月26日至1月30日(星期一至星期五),共5天。
2、專業培訓研習地點:臺北市立桃源國民中學。
3、課程內容:課程安排依教育部國民中小學閩客語文教 學人員培訓課程架構,課程講座為本市本土語文輔導 小組之輔導員,詳如附件1。
(六)試教時間及地點 試教時間:115年1月31日(星期六) 13:30前報到,14:00開始試教,試教排序於試教前抽 籤決定,未依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,取消其試教資 格。 地點:臺北市立桃源國民中學。 (七)認證證書發放:課程請假3小時以內,及試教成績達 80 分以上者,方為合格,將發放本市本土語文教學支援人 員認證證書,證書印製完成後將寄至合格者報名時提供 的地址。
三、檢附臺北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(閩南語、客 家語)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1份。 四、本案如有疑義,請逕洽桃源國中教務處鄒主任及林組長, 聯絡電話:(02)28929633分機221或222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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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1-0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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