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B-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月29日新北教中字第1150210707號函辦理。
二、倘貴校如有設籍新北市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新北市就讀國中者,請填寫旨揭表 格,於115年4月2日(星期四)前逕送各該學區所屬國中, 俾利辦理新生入學事宜。
三、倘有其他疑義,請逕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柯小姐,電話:02-29603456分機2670。
四、如有此需求學生請於期限內洽教務處註冊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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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2-0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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