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B-教務處|
本計畫補助方案:
(一)計畫期程:自補助核定日(或114年8月1日)起至115年 7 月31日止(預計114年7月25日公告評審結果)。
(二)補助對象:全國各級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、國立學 校及私立中小學(含私立大學附設中小學)。 (三)經費及件數:全國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,以學校 名義申請。每校最高補助16萬元,114學年度總計補助 35 校。
(四)財力分級: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112年起適用 之財力分級表辦理,第一級者,最高補助80%;第二級 者,最高補助85%;第三級者,最高補助86%;第四級 者,最高補助88%;第五級者,最高補助90%。
(五)國立學校及私立中小學(含私立大學附設中小學):最 高補助百分之九十五。
(六)收件截止日:114年5月31日。
(七)公告評選結果:114年7月25日。
詳情請參考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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